几个月以后,又在附近钻出了一个蕴藏量丰富的天然气田。
1966年,西方石油公司来到盛产石油的利比亚。
正值利比亚政府准备进行第二轮出让租借地的谈判。
来自9个国家的许多家公司参加了这次投标。
哈默要同这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争夺,似乎有点不自量力,这些石油巨头一举手就可以把他打倒。
但哈默依然乘坐一架由轰炸机改造的飞机赶来了。
他采取了独特的投标方式。
他独出心裁,用红、黄、绿三色彩绸做成投标书,正好和当时利比亚的国旗颜色一样。
并且,他还在投标书中特别注明,如果西方石油公司中标,公司将为国王先祖所在地的绿洲造一个漂亮的大花园。
这样,哈默成功地创造了开发利比亚石油的机会。
他一举得到了两块租借地,使那些颇有名望的竞争对手大吃一惊。
但是,这两块地很快成了哈默烦恼的源泉,钻出的头三口井都是滴油不见的干井。
每打一口井就要花费300万美元,另外还得花费200万美元,用于地震探测和向利比亚政府的官员交纳不可告人的贿赂金。
董事会里有些人开始把这项计划叫做“哈默的蠢事”
,连公司里的第二大股东里德,也主张应该撤退。
哈默的脾气很倔,他积极采取公司的地质家的意见,采用电子计算机探测新技术,最后打出了9口油井,其中一口井年产最高达7.3万桶,在利比亚是最大的一口井。
利润像石油一样开始源源不断地流进西方石油公司的账户,冒险再次使财富垂青这位冒险家。
之外,西方石油公司海外石油事业的另一个成功的投资,就是对英国北海油田的开发。
1972年,该公司在北海连钻三口井,但没有一口井能冒出哪怕是一克的石油,每口井的代价为250万美元。
应该说是功夫不负有心人,最后,他们最终钻出了石油,取得了成功。
目前,公司已与英国的格蒂石油国际有限公司、苏格兰石油有限公司等组成北海开发石油的财团。
哈默的一系列事业成功,完全归功于他的胆识和魄力,他不愧为一个犹太大冒险家。
确实,犹太商人长期以来不仅是在做生意,而且也是在“管理风险”
,就是他的生存本身也需要有很强的“风险管理”
意识。
犹太商人不能坐等“驱逐令”
之类的厄运到来,也不能毫无准备地使自己措手不及。
所以在每次机遇来临时,他们都能准确把握“机遇”
的来势和大小。
这种事关生存的大技巧一旦形成,用到生意场上就游刃有余了。
有不少时候,犹太商人正是靠准确地把握这种“风险”
之机而得以发迹。
做任何一件事都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。
当失败的可能性大时,却偏要去做,那自然就成了冒险。
问题是,许多事很难分清成败可能性的大小,那么这时候也是冒险。
而商战的法则是冒险越大,赚钱越多。
当机会来临时不敢冒险的人,永远是平庸的人。
而犹太商人则不然,他们大多具有乐观的风险意识,并常能发大财。
6.在危险中自由地畅行
不一样的思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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